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概念、类型与设置原则
政府、团体或个人都可以成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其中政府是主要建设主体。建设主体的本质是责任主体。对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负有责任的政府,无论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还是其他地方政府,都可以成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并不是清一色的“地方政府”,有独立建设主体和联合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和支持性建设主体、法定建设主体和非法定建设主体之分。设置建设主体应该遵循依法设置原则、责任与能力对等原则和因地制宜的多样化原则。
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类型划分、设置原则
G258.2(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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