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与公民文化权利
文化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作为保障信息公平的制度安排,有责任、有义务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正义性与公平性决定了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是公共图书馆的天职.公共图书馆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公民的教育权、阅读权、信息权、享受科技文化进步权、参加社会文化生活权、享受服务权.
公共图书馆、公民文化权利、教育权、信息权、参加文化生活权
G250(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图书馆与人文精神"2007007;德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公共图书馆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07YD009的研究成果之一
2008-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