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25X.2007.02.008
企业化,抑或其他?——我国数字化公共图书馆运营模式的法律选择
数字化公共图书馆事业产业化、企业化运营模式,将严重威胁数字图书馆事业的公益性价值.在财政供养不足与市场化背景的共同作用下,数字化公共图书馆只有在非企业化的信息中介人模式中,才能维持图书馆事业服务费率上涨与图书馆公共职能实现之间的良性联系.
数字化图书馆、信息自营公司、信息中介人
G251;D923(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07-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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