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25X.2007.01.022
试论"过期罚款"的废止
图书馆长期实行的"过期罚款"制度由于其不具备罚款的主体资格,欠缺法律依据,并且违背了图书馆的平等精神,应予废止.对读者的过期行为应采用过期限权来处罚,并利用诚信制度进行规范.
过期罚款、过期限权、诚信制度
D9(法律)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1-62
10.3969/j.issn.1004-325X.2007.01.022
过期罚款、过期限权、诚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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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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