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49X.2011.06.030
论民事诉讼中的应诉管辖
应诉管辖是民事诉讼中管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法理基础、功能定位、适用范围、受案法院范围等方面与协议管辖存在本质区别,是一类独立的管辖制度。在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框架下,我国应坚持应诉管辖立法的“双轨制”,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应诉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应诉管辖、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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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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