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15/j.cnki.1004-8049.2016.10.002
国际海底区域采矿规章制定的进展与主张
国际海底区域采矿规章制定需要解决两个问题:构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下的商业开发模式和“确保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国际海底管理局2012年启动规章制定工作,不同利益相关方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与主张:潜在开发者认为深海采矿环境影响小于陆地采矿,主张采用低的税率以鼓励开发;环保派认为深海采矿将可能严重破坏海洋环境,主张采用很高的监管与补偿方面的强制标准。我国基于战略需求提出了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商业开采与可持续发展平衡的原则,对规章制定积极应对以维护我国权益。
国际海底区域、深海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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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国际法)
国家社科基金“深海采矿规章制定与海洋强国研究”12&ZD2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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