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15/j.cnki.1004-8049.2016.4.001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下中国-东盟金融合作法律机制的完善
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的经济交往,提出了“一路一带”发展倡议,同时,围绕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在金融领域提出了前期投入和后期储备两方面的推进措施.可以说,这是两次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的新举措.此前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法律机制在目标、主体和方式上已经进行了初步建设,近期双方金融合作出现了新态势和新特点,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应积极构建效率与稳定相结合的金融合作法律机制,推动非国家实体参与,促进软法的硬化与硬法的尝试;同时,鼓励私人投资者的参与,并切身保护他们的合法经济利益,亦是合作的重要内容.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东盟合作、金融合作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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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10JZD02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FTA投资规则中的资本转移条款研究”13YJC820059;广西大学校级课题“后危机时代全球治理下的中国-东盟金融监管合作研究”DMYJY201316的研究成果,获广西大学211工程四期重点学科群“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与发展研究”项目资助
2016-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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