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049.2014.06.001
论海权的宪法保护--“海洋条款”入宪及海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西方海权理论带有浓重的海洋霸权主义色彩。中国海权是海洋主权、海洋权利和制海权的统一,具有自卫性和有限性。由于我国宪法未设“海洋条款”,海权的法律保护存在宪法缺失、立法相对滞后及体系不平衡等不足。通过宪法保护海权有其必要性,解决海岛及海洋争端和提升我国海洋执法的正当性也需宪法提供明确的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海洋条款”入宪创造了契机,海权的宪法保护路径在于:增设涉海条款直接保护和授权普通法律间接保护。
海权、宪法保护、海洋条款
D911.01(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2013年度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海权入宪及海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13YJC820095;2014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宪法视野下的海洋强国战略研究”14YS048;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宪法视野下的海权保护研究”AOCQN201316。
201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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