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049.2009.03.002
从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看我国清真食品管理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的关于清真食品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清真食品行业的准入规定、清真食品行业经营设施的规定及对清真食品宰杀的规定等.这些规定存在着各地立法不统一、管理主体不明确和管理手段过于单一等问题.文化权利在国际人权体系中构成特定的类别,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少数民族保持其传统生活方式的权利.少数民族食用清真食品的权利不仅是少数民族的经济权利,也是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这一视角出发,我国现行的清真食品管理法律制度应在全国性立法的创制与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加强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清真食品、企业社会责任
D9 ;I10
中国法学会2008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传统文化产权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编号D08034
2009-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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