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049.2009.01.001
完善法律机制,为粤港澳紧密合作区服务
CEPA框架下的粤港澳合作法律机制已经为粤港澳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奠定了良好基础.建设"粤港澳紧密合作区"需要进一步完善粤港澳紧密合作法律机制的基本原则,包括一国两制港澳优先的原则、公私合作原则和贸易自由化原则;要从审议制度、争端解决机制和规制缓和等问题领域进行研究和改革,逐步推进有关法律机制的完善.
CEPA框架、粤港澳合作、自由贸易区、法律机制
F8 ;F59
2009-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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