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049.2007.08.001
儒家思想与法律宽容——以中国古代刑政为视点
中国古代法制以儒家思想为指引,实行礼法合流.儒家思想以仁为本,儒家礼教源于人性,本可构建人道宽容之法制,以刑政为主流的中国古代法制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这一点.但由于礼教制度之逐步僵化,以及中国古代社会无民主之土壤,最终导致古代法制兼具宽容与严酷双面属性.在建设现代法治文明国家中,体现法意人情的儒家思想仍然是法治领域中的思想瑰宝,其实践价值毋庸置疑.
儒家思想、刑政、宽容、法治现代化
B2(中国哲学)
中国博士后基金第40批一等资助项目20060400269;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2006B2114
2008-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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