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547.2011.02.020
乡镇政府问责制度安排
自2003年因SARS风暴引起的政府问责事件以来,在政治社会生活中,对政府问责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实践渐趋成形,但由于以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为导向的、党政系统内的同体问责制度设计不当,从而限制了政府问责制度应有的功能.这种狭义上的政府问责制度,同样规范和制约着乡镇政府问责,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政府层级体系中的最基层组织,与农民有着最为紧密的联系,其主要职责是对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全面的乡镇政府问责制度,不仅为乡镇政府职权的规范行使,满足农民的利益诉求,提供切实保障;同时也为与此相关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制度支持.
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异体问责、问责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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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国家行政管理)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乡村治理与基层问责体系构建研究》AHSK09-10D175
2011-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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