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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0547.2007.01.014

论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书面表决制度的完善

引用
随着我国公司实践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已开始采用书面表决方式来行使自己的表决权.然而,我国现行立法对书面表决制度的规定很不完善,理论和实践中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书面表决

6

D922.29(中国法律)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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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学报

1672-0547

34-1258/Z

6

2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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