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415.2014.04.004
论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第三主体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有增无减,而我国的高技能人才供给却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如何培养高技能人才,增强供给,是企业、学校和政府共同思考的问题.相较于学校、企业单独培养高技能人才来说,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式被广泛研究和应用.在分析目前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优势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第三主体模式,及其具体的操作方法.
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第三主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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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0(职业技术教育)
该文为2014-2015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市级课题“基于行业标准和校企合作企业培训平台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研究”的研究成果
2014-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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