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3]2号)要求,我省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黑龙江省、第一号
F127;F27;F327.35
2015-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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