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本刊讯据从黑龙江省统计局人事处获悉,从2012年起,我省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已经联合转发了该文件并提出了相关要求(黑人社发”2012”12号),请专业技术人员详细阅读相关文件。
国家统计局、职称评定、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厅
F279.246(企业经济)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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