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统计局主要统计指标评估工作程序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主要统计数据对外公布程序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2号)和<黑龙江省统计局主要统计指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黑统字”2000”105号)要求,从2000年开始,由省统计局负责对各地市国内生产总值等主要统计数据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程序如下:
黑龙江省、统计数据、指标评估、评估工作、政府办公厅、统计指标、实施方案、生产总值、工作程序、通知、国内、规范
C8(统计学)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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