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487.2006.06.018
用负所得税改造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许多不当之处,不能很好地解决低收入者的贫困问题.负所得税制度不仅有利于帮助低收入者脱贫,还不会造成劳动者出于缺乏劳动积极性而带来的效率损失.虽然在我国施行大规模的负所得税制度会带来一定的财政负担,但是通过税制的改革,施行负所得税所必须的资余来源是可以保证的.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所得税、财政负担、税制改革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06-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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