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487.2004.06.023
原产地规则的"灰色"区域与潜在壁垒
@@ 1996年,深圳某公司在深圳山姆会员店购买了数十套标称为美国产的"超"牌(Super)家庭影院,后经检验发现,"超"牌家庭影院部分零件并非美国生产.于是,该公司认为山姆会员店将零件并非美国生产标称"美国产"的行为构成商业欺诈,应对该公司予以赔偿.山姆会员店及供货单位则认为,尽管"超"牌家庭影院部分零件并非美国生产,但按照国际通行的原产地规则,"超"牌家庭影院仍应视为美国产,山姆会员店产地标识不存在欺诈行为.
原产地规则、家庭影院、美国、会员、生产、零件、行为构成、深圳、商业欺诈、欺诈行为、国际通行、供货单位、标称、赔偿、标识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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