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入罪标准的合理性研究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已成为我国刑案数量最多的犯罪.不少学者把它归因于醉驾入罪标准低,建议适度提高入罪标准或者取消该罪名.醉酒驾驶入罪标准是否合理,应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参考国外标准,运用数据说话.经实证研究发现,所谓的司法资源有限、实刑比例大、犯罪附随后果过大和刑罚无效果不能成为提高入罪标准或者取消本罪的理由.醉驾案件数量"多"与经济的发展、酒文化的盛行、侥幸心理的作祟以及执法的强化有很大联系.醉驾入罪标准符合我国刑事治理的需要,案件数量和入罪标准的关系不应受到曲解.
醉驾、入罪标准、合理性、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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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22-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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