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视角下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路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权、宽严相济、科学矫正、社会参与、修复融入的现代刑罚执行精神,融入了多元主体参与、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以及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诸多先进理念.但是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其法律性质的界定至今尚有争议、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定位还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制度内部权力平衡关系也尚未理顺.因此,在《社区矫正法》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执行主体权责不明确、执行地确定标准僵硬,矫正人员缺乏且专业性不强、矫正方式单一且作用有限等各种问题,为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亟需结合我国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基层治理新局面,充分调动国家机关与社会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完善各主体的权责范围和追责标准、加强执行主体间的协调与配合、科学确立执行地和执行方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等各项举措,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制度效能.
多元共治、社区矫正、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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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18C0261
2022-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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