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优化下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
近几年来,国家大力改造法治环境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方面有利于迸发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呼应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作为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推进优质营商环境的形成.规定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与现实中的破产实践多有抵牾,本文在归结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础上,探讨该制度设计存在的缺陷,并提出营商环境优化下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改革方案,希望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给予一定的参考性帮助,帮助企业早日摆脱困境,为社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监督体系、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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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2(中国法律)
2021-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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