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县两级季度GDP核算有关问题的探讨
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地区GDP核算下管一级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从2006年一季度季报起,对全省十一个市的GDP核算工作实行下管一级,同时对GDP核算基础数据的取材、行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以及核算结果的评估办法进行了统一和规范.经过不断的完善和修改,2011年河北省统计局制定下发了《河北省县级季度GDP核算方案》和市、县两级数据评估办法,从2011年一季度季报起,我市全部县(市)区的季度GDP核算工作开始执行此方案和办法,至此我市GDP核算工作实现了核算方案、数据取材渠道、核算程序的统一以及市县两极核算结果的衔接,极大地提高了市县两级季度GDP数据质量和可比性.
市县、核算工作、河北省、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暂行规定、统计、季报、计算方法、基础数据、核算程序、增加值、可比性、行业、县级、通知、渠道、规范、地区
F81;F23
2013-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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