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26/j.cnki.1008-7168.2019.02.008
政府协商:政府治理的协商实践和机制构建
政府协商是协商民主在行政领域的实现形式,是传统行政向现代行政、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必然结果,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治理实践的理论提升.扎实推进政府协商,需健全和完善平等对话机制,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平等沟通、理性对话;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健全和完善社会动议机制,畅通政策动议的渠道;健全和完善决策咨询机制,细化决策咨询程序;健全和完善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政协、政党之间的联系和衔接;健全和完善行政问责机制,把协商民主贯穿在政府工作的全过程.
协商民主、政府协商、平等对话机制、社会动议机制、行政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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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构建和完善我国协商民主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案例研究”14CKS010;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的北京政德建设研究”2018A4972
2019-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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