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26/j.cnki.1008-7168.2018.06.010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三治"融合治理体系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意味着基层治理将从以往的单一路径转向"三治"融合的整体主义路径.基于村庄主体性的公共参与是实现"三治"融合的有效机制.激发村庄公共参与,促进"三治"融合不仅要求基层政府将市场化的公共事务治理模式转换为村庄内生性治理模式,也需要党组织发挥群众路线及其选人用人机制."三治"融合的推动需考虑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差异性.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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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三治'协同机制研究"18CZZ037;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研究"ZZ18101
2019-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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