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26/j.cnki.1008-7168.2016.05.012
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法律问题研究
目前向开发区下放权力工作面临新形势.在推进层面上,由地方政府推动为主向国家、省层面联合推动转变;在放权模式上,由市级单一授权模式向省、市、县多元授权模式转变;在放权体例上,由列举式为主向列举式和排除式并行转变;在放权内容上,由经济管理权为主向经济和社会管理权并重转变.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应在遵循合法性、协同性、差异性、耐受性原则下,通过科学确定下放权力类型、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完善机构设置、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等路径来规范有序推进.
开发区、行政权力、放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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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制度创新问题研究”CLS2015D037
2016-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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