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97/j.cnki.issn1005-0000.2016.01.009
反兴奋剂法律规制中的权利冲突及其化解原则
反兴奋剂的斗争过程,交织着个人、集体、政府等各个体育权利主体的相互权利关系,并引发权利主体间的各种权利冲突。反兴奋剂法律规制即是遵循法治的规律、采用法律的办法对体育权利进行进一步分配和平衡,对体育权利冲突进行有效化解,使体育有机体在一次次地破解和重构中建立新的权利关系,并伴随法律规制的不断进步最终使体育获得长久生存和前进的能力。反兴奋剂法律规制中的权利冲突可以归纳为立法前提中的权利冲突、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冲突、归责原则中的权利冲突和法律程序中的权利冲突。权利冲突的实质,即是利益的冲突和价值的冲突,利益是客观的物化的冲突,价值是内在的观念的冲突。权利冲突的化解,应当基于价值的权衡以达到利益的均衡。在实践中,反兴奋剂法律规制中权利冲突的化解,应当适用权利位阶原则,即存在多个主体体育权利竞合的情形下,着力于优位权利的优先实现;比例原则,即经整体评估后所选择的解决办法应能有效实现所指向目标价值,不能过分高于因此而对冲突权利的损害价值;公正程序原则,即规范权力行使,建立实现体育公共利益的程序机制,加大公共利益实现过程中的个人参与度。只有将社会与个人、国家等各个体育主体的各自利益进行整体协商与考量,使体育价值在人们当中最大范围地分享,才能使体育赢得信任并获得持久发展。
反兴奋剂、法律规制、权利冲突、化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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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16-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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