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00.2011.06.011
论国际体育仲裁协议的自治性——特别述及国际体育仲裁院之规则与实践
国际体育仲裁协议是体育仲裁机制的宪章,赋予其自治属性可据之免除司法机关的不当牵制而最大限度维护体育仲裁协议之有效性.根据国际体育仲裁规则与实践,国际体育仲裁协议的自治性表现为管辖权自治、法律适用自治和地位自治.国际体育仲裁院作为国际体育世界的“最高法庭”,以其权威实践诠释了体育仲裁协议的自治特征,实现了行业自治与接近正义精神的两全.
国际、体育仲裁、仲裁协议、自治性、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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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1YJC820161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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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