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00.2010.02.005
CAS仲裁中立原则的制度安排
中立原则是一切程序的"心脏".CAS成立初期由于在人事安排和经济供养等方面存在结构性依赖,致使其仲裁中立性存在道德危机.为回应法治理念的要求,CAS通过三大制度安排进行了中立化改造.新设ICAS从IOC手中接管并独立负责维持CAS的运转,使CAS摆脱"奴仆"地位并在结构上赢得了真正独立性.仲裁员名单准入、自我披露与独立性承诺共同预防了审前有损仲裁中立性的可能.回避、撤换与替换制度则担保在组庭之后能有效救济仲裁中立性瑕疵.三大制度赋予CAS仲裁以中立的地位和独立裁决之骨气,使CAS真正成为监护体育世界这一方净土的卫道士,为中国体育的法制化与法治化提供了有效的镜鉴方略.
CAS、体育仲裁、中立性、制度安排、法治
25
G80-05(体育理论)
2010-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