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28X.2020.03.009
协同治理理念下电子商务信用失范现象及对策
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存在产品真假难辨、信用评价失真、个人信息泄露等信用风险,仅由政府部门通过传统的监管方式对电子商务信用加以规制,其作用有限.基于此,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应引入协同治理理念,要求以政府部门为主导,激发和引导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多元市场主体通力合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通过信用信息工具实现各主体间相互协同.以协同治理理念为理论基础,分析破解电子商务信用失范现象的现实困境,继而从共同规则的完善、各主体职能的发挥以及相互协同三方面提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治理电子商务信用失范现象.
协同治理、电子商务、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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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9(民法)
2020-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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