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28X.2018.04.015
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探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简化司法程序,缩短整个诉讼流程时间,从而有利于司法资源的有效节约和合理使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产生影响还可能会直接导致终止刑事程序,是当前刑事政策该宽则宽的践行.但我国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有量刑规范不健全,犯罪嫌疑人虚假认罪以及检察机关自由裁量空间小等问题,严重限制了该制度作用的发挥.分析该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足,提出对应完善措施,包括完善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规范,明确从宽量刑建议的拘束力,犯罪嫌疑人虚假认罪的审查以及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扩大,以期充分发挥制度作用.
认罪认罚从宽、繁简分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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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1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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