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828X.2018.03.004

地方人大审查监督“两院”司法解释性文件的运行困境与突破路径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政府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监督的范围,但其并未规定对“地方两院”制定的司法解释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同时“两高”虽发文明令禁止“地方两院”发布司法解释性文件,但“两院”司法解释性文件在司法审判现实需求下依旧呈现“禁而未止”,此即催生围绕“地方人大应否实施对‘两院’司法解释性文件审查监督”的系列论争.以此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地方人大审查监督“两院”司法解释性文件所遭受的阻隔困境,并在对地方人大审查监督“两院”司法解释性文件予以“必要性”证成之基础上,探寻实现地方人大对“两院”司法解释性文件审查监督的“崭新路径”.

地方人大、司法解释性文件、审查监督

34

D921(中国法律)

2018-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7-3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天津法学

1674-828X

12-1416/D

34

2018,3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