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28X.2016.04.007
我国商事仲裁分流纠纷难的问题及破解
我国商事仲裁存在案件分流不突出,效率不高和收费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原因在于三个方面:首先是仲裁机构行政色彩较浓,影响了仲裁的独立性;其次是仲裁缺乏市场竞争力,解决纠纷的公信力不高,由于仲裁靠国家行政拨款就可生活,没有市场竞争和开拓意识,由此导致对纠纷解决专业性和权威性都不够;再次是司法对仲裁支持不够,导致仲裁分流纠纷乏力.这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够;二是法院不愿意推广仲裁纠纷解决模式;三是在进行司法审查时,法院始终较为强势.破解仲裁分流难的问题,必须促进仲裁机构早日民间化,建立调裁对接机制,完善仲裁管辖,要强化司法与仲裁的深度融合与监督,建立法院附设仲裁的纠纷分流模式,加强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理工作.
仲裁、分流、原因、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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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7(法学各部门)
2015年江苏省法学会立项课题“仲裁对审判的分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SFH2015D20
2017-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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