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28X.2006.03.011
中澳破产企业重整制度比较研究
企业重整程序是企业破产中的重要制度,澳大利亚最常用的重整程序是自愿管理制度,在中国,类似的重整制度是企业和解与整顿制度,比较而言,澳大利亚自愿管理程序比中国的和解与整顿程序更简便、低廉、灵活和快捷,因而对中、小型公司特别适用,中国的和解与整顿程序弊端甚多,实际应用不广,中国在修改重整制度时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某些做法.
重整制度、自愿管理程序、和解与整顿、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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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2006-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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