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28X.2003.04.003
略论我国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保险法>将从事保险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从原保险法第4条中分离出来,独立列为了第5条.文章针对保险法的这一修改,指出我国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对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最大善意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作者对我国保险法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保险法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保险法、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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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4(中国法律)
2005-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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