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277.2008.02.005
家庭学校与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教育公平主要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现实中存在许多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已经引起各方面重视,但还有一种值得关注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教育不公平现象,这就是忽视受教育者主观方面(如先天禀赋、个性、学习能力、兴趣等)的差异而造成的教育不公平.解决这种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办法是完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学校制度系统,在基础教育阶段实行以公共学校为主、公共学校与家庭学校并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教育公平、家庭学校、学校教育制度
G40-01(教育学)
2008-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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