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36.2011.02.017
从司法考试谈法学教育模式与教学方法的转变
我国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与教育方法存在诸多弊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注重对法律操作能力的考察,为消除这种弊端提供了契机。法学教育应区分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本科阶段适当兼顾司法考试,硕士阶段尝试联合培养,用走出去的方法引导教师积累实践经验。
法学教育模式、法学教学方法、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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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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