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9.11.027
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基层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代表了国家和人民意志,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推动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与时俱进、创新、全面提升、基层、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特点和优势、人大常委会、有效实施、宪法、人民意志、国家意志、法律、法定程序、张通、律赋、红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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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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