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集中执法检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10月10日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深入了解老年人工作情况,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参加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和秘书长杨福刚,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孙文魁、市老年人大学校长王鸿江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老龄事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民共和国、执法检查、人大代表、工作情况、大学校长、天津市、市政府、秘书长、委员、孙文、市长、讲话
D63;C91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