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4.08.006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解读
2014年7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条例制定背景
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法律地位、发展原则、设立和登记、成员要求、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扶持政策、法律责任等问题都作出了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7年来,对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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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F7
2014-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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