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3.01.011
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是我们党深入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所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它不仅是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工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内务司法委员会作为和平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部门,如何适应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在推进创新社会管理中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大胆实践的重要课题.
新社会、管理、人大常委会、阶段性特征、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监督职责、基本国情、和谐稳定、工作部门、委员会、和平区、维护、司法、实践、内务、课题、工程
K25;F83
2013-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