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2X.2018.01.022
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引发的几点思考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这意味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正式取消了!会计继续教育不会取消,今后所有财会人员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据财政部的相关部署,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继续教育并不会随之淡化,而将肩负起更重要的使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是接受继续教育的前置条件,会计人员不仅仍需要通过继续教育实现知识"保鲜",而且应当更加重视继续教育.
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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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0(会计)
2018-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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