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2X.2011.12.016
儒家伦理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内容的影响
儒家伦理思想初创于先秦时期。在与法家融合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纲”学说,宣扬君、父、夫在社会生活中的绝对支配地位。千百年来,儒家伦理思想渐渐转化成为中国人特有的、根深蒂固的思维行为方式、价值判断准则。儒家伦理道德标准被统治阶级用政治的强力外化为强制性法律规范。它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传统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儒家伦理、传统法律、辩证关系、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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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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