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4339.2002.02.015

我国设立取得时效制度刍议

引用
在传统的民法理论中,民事时效制度包括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我国<民法通则>中只设立了诉讼时效制度.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设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取得时效制度,利用比较法律研究,提出了立法建议,以达到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的.

取得时效、消灭时效、诉讼时效

4

D9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5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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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4339

12-1290/C

4

2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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