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红:为霞尚满天——浅谈教会敬老事工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老龄化问题越发严重,养老、敬老、爱老等问题亟须面对.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形式将中国传统的民俗节日——农历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定为老人节.随后又有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啃老”、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等,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议论,非常值得深思.圣经中有诸多关于孝敬父母长者的教训,早在旧约《出埃及记》上帝带领以色列百姓在西奈山下建立新的国度颁布律法时,就在“十条诫命”的第五条中宣布:当孝敬父母!上帝颁布“十诫”的时代,有些民族和部落在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为家庭或社区工作之后,就将其抛弃在荒山野外,任其自生自灭.然而上帝却在诫命中一个重要的位置上要求上帝的子民、选民的国度“当孝敬父母”!新约圣经里不仅数次重申此条诫命,还在耶稣的教导中体现出律法的总纲乃是“爱”,《提摩太前书》也说:“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参提前1∶5)鉴于此,教会应本着“爱上帝”和“爱人”的原则从事有关长者的事工,而不仅仅停留在对诫命表面的遵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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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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