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在网络中“不可作假见证”

引用
不久前一条新闻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秦火火”有期徒刑3年.公诉机关指控,秦××网名“秦火火”,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各类微博账户,捏造不实信息,或明知系捏造的事实而在网络上散布,其制造并传播的谣言有3000余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日新月异的网络时代,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虚拟的线上生活空间.每个人都能通过网络相互交流学习和发布、接收信息.网络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给人们生活学习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广大群众提供了一条表达不同诉求的渠道.

网络时代、区人民法院、有期徒刑、学习、接收信息、通过网络、生活空间、社会影响、广大群众、公诉机关、诽谤罪、北京市、制造、账户、宣判、虚拟、行为、新闻、渠道、交流

D91;TN9

2014-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天风

1006-1274

31-1124/B

2014,(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