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中“不可作假见证”
不久前一条新闻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秦火火”有期徒刑3年.公诉机关指控,秦××网名“秦火火”,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各类微博账户,捏造不实信息,或明知系捏造的事实而在网络上散布,其制造并传播的谣言有3000余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日新月异的网络时代,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虚拟的线上生活空间.每个人都能通过网络相互交流学习和发布、接收信息.网络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给人们生活学习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广大群众提供了一条表达不同诉求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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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TN9
2014-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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