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194.2014.06.018
法何以赢得普遍信赖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唯有赢得普遍信赖,方可赢得普遍服从,进而实现法治.而法要赢得普遍信赖,需要从“有利”、“有理”、“有力”、“有例”这些关键词着手.在利害上,法是对社会成员“有利”的;在价值上,法是“有理”的;在实践上,法是“有力”的;在生活中,法的成功运行是“有例(证)的”.唯有如此,法才能赢得社会成员的信任和依赖,才能获得普遍服从,这时法才成为治国之重器.同时,当“信赖”逐渐变成一种法治文化时,它就成为一座通往法治“信仰”的桥梁.
普遍信赖、法治文化、有利、有理、有力、有例
D64(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重庆市2012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2QNFX041;教育部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09YJC820129;广西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调研课题“上下级法院关系实证研究”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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