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99/j.cnki.szptxb.2023.02.007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组织制度研究——基于广东省51份学校章程的分析
为促进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组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NVIVO12软件对 51份公办高职院校章程文本进行质性研究.章程中列明的高职院校学校层级内部治理主体主要有学校党委、校长、学术组织、民主与监督组织、社会参与组织、咨询审议组织,各治理主体配置相应权力并制定其运行规则.高职院校内部治理呈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专家咨询"的基本特征.章程文本反映出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组织制度存在如下问题:章程高度趋同,缺乏针对院校自身特点的制度设计;章程重要条款缺失,难以保障制度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最高学术机构地位不明确,学术权力难以保障;学生民主参与权限模糊,监督权力被忽视;社会利益相关方参与不足,高职特色不突出;咨询审议权未受重视,缺乏科学决策的制度保障.针对以上问题,提出解决策略:突出章程的学校特色,做到共性个性统一;健全学术权力制度设计,保障学术话语权;吸纳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突出职教校企合作、服务当地的特色;加强咨询审议机构建设,保障学校决策的科学性.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组织制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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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7(职业技术教育)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2022GXJK578
2023-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