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99/j.cnki.szptxb.2020.06.003
互联网同城货运型平台规制发展与监管措施——基于货拉拉、快狗打车的案例分析
总结了货运型平台的类别及特征,认为按照发展模式,互联网同城货运型平台可以选择“电子商务平台”模式、“道路货运平台”模式和“电子商务+道路货运”组合体模式,而目前同城货运型平台经营者利用“监管盲区”,游离于“电子商务平台”和“道路货运平台”身份之间,享用“电子商务平台”和“道路货运平台”赋予它的“交易平台权”和“定价权”等各项权力,规避其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和“依法纳税”义务.因此提出了对于同城货运型平台的规制监管建议:应构建联合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效力,督促企业依法运营承担市场主体责任,构建多方公平管理机制严防平台“二选一”,同时应明确行业主管机关对平台APP的管理权限.
同城货运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道路货运平台、规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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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70.3(城市交通运输经济)
202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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