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318.2012.02.002
立法与经济特区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
阐述1992年国家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特殊的立法权后,通过立法建立起市场主体规范,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和培育要素市场的各种规范等一系列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立法形成的各方面体制创新使深圳成功地闯出了一条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为深圳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国家的改革开放提供了示范和经验。
立法、特区立法权、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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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9.1(经济法、财政法)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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